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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病例1:男性,56岁,南宫市大屯乡大屯村居民。2020年12月31日7:30至17:30在千喜鹤面业工地工作,17:30在大屯永新超市购物回家。2021年1月1日在千喜鹤面业工地工作。1月2日9点在南宫市信合商厦购物,9点50分回家后没有外出。15:30在大庆批发市场振家粮油批发店购物后,在小屯村取货。1月3日9点到达公共汽车站,公共汽车站没有开门就没有外出。23:00到大屯乡卫生院采集核酸。1月4日凌晨1点运往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1月4日至1月11日每两天采集一次核酸,共采集四次,结果均为阴性。1月12日21:00核酸结果为阴性,1月14日核酸结果为阳性,当天由120负压救护车运往邢台市第二医院,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1月15日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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