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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2月1日电-在2020年底被控欺诈后,香港混乱领袖、“一家媒体”创始人黎智英被控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已被保释。香港司法部立即上诉,香港终审法院1日开庭审理。
据港东网1日报道,在上述两起案件中,黎智英原本是不允许保释的,必须还押监狱。但2020年12月23日,香港高院法官李云腾批准李以现金1000万港元及若干保释条件外出。香港司法部立即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终审法院于2020年底给予司法部终审许可,并立即撤销对李的保释,李希望重返监狱。香港终审法院于1日10时听取了律政司的终审,以澄清香港《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含义,并裁定李云腾法官的判决是否有误。黎智英被还押了32天,当天早上他乘囚车来到最后一家医院参加听证会,他低头不语。
香港媒体指出,一般案件都存在“取保候审”的情况,除非有充分理由驳回,否则法院多半会批准被告取保候审。但香港国家安全法规定,除非法官有充分理由相信嫌疑人或被告人不会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否则不得准予保释。香港律政司表示,“取保候审”原则可能不适用于国家安全法的案件。
香港司法部也指出,本案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相当于谋杀。在谋杀案中,法院一般不准许被告保释。如果李在取保候审期间潜逃或者再次犯罪,将对社会造成难以承受的损害。香港终审法院在准予上诉时指出,李云腾法官在准予黎智英保释时,曲解了香港《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准予保释的规定,以及如何解释《基本法》和《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四十二条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条文。
报道称,香港终审法院已安排由香港《国家安全法》任命的5名法官审理此案,其中包括首席大法官张钧甯、常任法官李毅和霍赵刚,以及非常任法官陈赵楷和司徒静。律政司法律小组由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星、高级检察官张卓勤及检察官陈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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