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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探索激发县域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的途径和措施,形成示范推广经验,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四川省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规划,到2025年,试点县(市、区)民营市场主体增加40%,民营经济增加值提高20%,民营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
试点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民办办)、财政厅牵头制定评选方案,联合有关部门和专家小组组成评估组,选出最佳的4个试点县(市、区)开展试点。
在试点期间,每个试点县(市、区)连续3年给予每年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省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非国有经济改革中选择有代表性的县(市、区)县先试先试,优化营商环境等关键环节,降低经营成本,培育市场化主体,重点用改革打破体制障碍,通过机械障碍,转化形成一组原有的改革措施,
要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活力,巩固全省县域经济基础。
试点工作主要包括:
探索融资增信新模式。
充分利用大数据增加民间市场主体融资授信,试点实施“信用+园区”新模式,努力打通信用对信用的新链条。
创新降本减负方式。
进一步降低制度交易成本、要素成本、人工成本、物流成本,支持加快电子交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对能源消耗大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
探索惠琪服务交付的新方式。
鼓励对市场民间主体提供的服务实行清单管理,探索服务精准对接机制,探索构建惠及企业的多元化服务平台。
探索企业标准转变新机制。
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企升级,支持小微企业转企升级。
探索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新途径。
探索建立“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为民营企业纠纷解决提供“一站式”服务。
记者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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