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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决策部署,促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贯彻落实全国深化“分配服”改革、优化经营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按照“外进内退”的总体防控策略,规范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促进餐饮业的恢复和发展。
一、一般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科学开展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详细防控措施,充分发挥餐饮业在保障民生、增加就业、拉动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做好“六个稳定”工作,全面落实“六个保障”任务,努力战胜新冠肺炎肺炎疫情
二、基本原则。
(a)领土管理原则。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和细化各项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做好防控工作。
(二)群防群控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群体防控意识。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应当克服疫情防控的瘫痪状态,自觉落实防控要求,严格履行防控职责,确保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和全程防控。
(三)动态调整原则。根据疫情变化和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水平的调整,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适应时代,动态调整和完善餐饮服务疫情防控标准和措施。
三、严格落实各方防控责任。
(一)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实行属地责任制。各地要根据当地疫情、风险水平和应急反应水平,提出餐饮业防控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商务、卫生、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餐饮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
(二)餐饮服务单位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科学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确保口罩、洗手液、消毒剂、体温计等防疫控制材料到位;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所有员工都知道和知道。
(3)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应落实群防群控责任。顾客和其他店内人员应根据当地防控要求积极配合餐饮服务单位,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出示“防疫卫生码”和“旅行卡”信息,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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