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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防治污染的意见》,促进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经济发展协调发展,不断优化经营环境,今天,我市发布了《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治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记者了解到,“三线一票”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在线利用和生态环境准入名单,生态环境将实行分区控制。《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碳排放先达到峰值后稳步下降,劣V水体基本消除,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绿色北京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到2035年,城市生态环境将得到根本改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将成为社会的普遍意识,碳排放将继续下降,天蓝、清水、森林环绕的生态城市将基本建成。
《实施意见》中有四个原则。第一,保护为主。严格执行《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让群众享受蓝天、青山、绿水的生态环境。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在线利用的硬约束,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第二,分类政策。根据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和资本发展实际,科学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区,实行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严格控制非资本功能“增量”。
三是动态调整。围绕“十四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后续相关规划和政策调整确定的目标指标,更新完善“三线一令”相关内容。
生态环境控制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控制单元和一般控制单元三种类型。优先保护单位包括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山区、森林、江河湖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湿地公园等法定保护空间,以及在生态安全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一些大型公园和结构性绿地。对于优先保护单位,要优先保护,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开发建设,禁止各种不符合主体功能的开发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位是指涉及水、大气、土壤、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等资源环境因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工业排放的国家级和市级工业园区和污染物排放较大的街道(镇)。对于重点管控单位,应以环境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为重点,优化空间布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污染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连接行政区、街(乡)界、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区等管理边界,建立生态环境控制单元,实行分类管理。全市生态环境控制单元756个,其中重点保护单元394个,重点控制单元279个,一般控制单元83个,其中重点保护单元占74.9%,重点控制单元占20.1%,一般控制单元占全市总面积的5.0%。
立足首都战略定位,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生态环境管理政策,符合《北京市禁止和限制新产业目录》(2018年版)等要求。,建立、完善和实施“1+5+756”生态环境准入名单制度,即全市“1”总体生态环境准入名单。首都功能核心区、中心城区(首都功能核心区除外)、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生态保护区5个功能区的生态环境准入名单,756个生态环境控制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名单。具体名单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另行发布。
市有关部门、区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并将“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纳入各项开发建设的决策和实施过程。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发挥“画框、定规则、挂牌”的作用,加强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推进污染源管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联动管理。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三线一单”成果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价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深度融合,将“三线一单”成果应用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分区控制要求。建立全市“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实现“三线一单”成果的应用、动态管理和共享。
各区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制定本地区“三线一单”管控实施方案;在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结果和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框架下,结合区域发展定位、空间发展和保护格局,进一步细化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定区级精细化管理生态环境准入名单。“三线一单”管控实施方案和区级细化结果应报市政府,并抄送市生态环境部门。
原则上每五年由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对“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调整和更新,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审议。因法律法规、国家和本市重大发展战略、行政区划、生态保护红线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由于五年规划的颁布实施,自然保护区和耕地保护空间的划定,需要调整“三线一单”的内容,由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程序及时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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