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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顺应国内外汽车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趋势,有效应对新冠肺炎肺炎疫情对汽车产业的影响,
支持我省新能源和智能汽车产业发展,省政府正式发布了《支持四川省新能源和智能汽车产业发展的若
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氢能开发利用迎来机遇。
氢能是四川天然能源的重要储备产品,也是新能源和智能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政策措施》中多
次提到氢能的开发利用。业内专家认为,这也将为全省氢能的开发利用带来机遇。
我省已决定将氢燃料电池产品纳入四川省第一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支持范围,并根据成套设备和单台设备
的单价和实际销售总额按一定比例给予研发单位和用户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如何鼓励省内动力电池和氢燃料电池厂商提升产品竞争力?我省配套很多具体措施。动力电池企业年供
应量首次达到5GWh的,一次性奖励最高1000万元;氢燃料电池企业年供应量首次达到10MW的,一次性奖
励最高500万元。动力电池和氢燃料电池企业获奖后的第二年,如果年供应量同比增长20%,则分别给予
不超过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我省还将支持有条件的市(州)重点在公共交通、物流等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并根据示范的
规模和效果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达4000万元。
全力推进公共交通电气化(含氢燃料电池汽车),鼓励所有新的或更新的城市公交车采用新能源汽车。招
标采购时,不得设定不公平的限制。鼓励和引导市(州)将燃料退坡资金用于新能源客车运营发展,积极
支持省内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达标公告。2021年,成都所有新增和更新的公
交车原则上都将是新能源汽车。2022年,符合条件的市(州)政府所在的市县(市、区)所有新增和更新的
公交车都将是新能源汽车。
支持新的基础设施,如收费基础设施。
包含在新基础设施中的收费基础设施是当今新基础设施市场的热点之一。因此,我省已将充电基础设施
和加氢站建设用地纳入国家空间规划,并支持土地利用指标。现有停车泊位安装收费设施的,无需办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对于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将根据规划要求增
加收费设施。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和建设规模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党政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新建和现有停车场规划建设与收费设施(或预留建筑安装条件)的
比例不低于10%。
另外,在满足市(州)政府总体布局的前提下,总装机功率600KW以上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和公共充电桩群
建成验收后,各市(州)可按购买主要充电设施的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同时,根据《政策办法》,省内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
停车费减半。对于有新能源汽车牌照的卡车(重型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除外),城市道路没有限制或限
制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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