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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明星代孕、非婚生育的重磅消息引发网友大讨论。谈恋爱本来想做,想珍惜,但是激情消退的孩子怎么办?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根据新实施的《民法典》详细解释了对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
《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没有明确界定非婚生子女的概念。按照一般的理解,非婚生子女是指未结婚的男女所生的子女。现实生活中主要有三种情况:未婚男女生的孩子;已婚男女和第三人所生的子女;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双方所生的子女。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第1071条第一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伤害或者歧视。换言之,法律赋予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
非婚生子女也与父母有血缘关系,非婚生的原因在于父母,子女不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其他近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同时,《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伤害或者歧视非婚生子女,并将原《婚姻法》中的“任何人”调整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强调有关组织和单位也应当尊重和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为非婚生子女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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