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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印发《通知》:7月9日,不得随意将被调查者提交的统计数据作为资格认定依据

2022-7-9 07:38:09 530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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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 发表于 2022-7-9 07:38:09 |阅读模式

社区管理 楼主

2022-7-9 07:38:09

省政府办公厅7月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全国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记录和政策信息,及时向同级国家调查组提供部门统计数据,促进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将加强统计调查基础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支持国家各级调查组按照国家调查制度和方法的要求,完善调查网点网络布局,加强调查网点和样本的管理和轮换。没有国家调查队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探索国家调查工作的新模式。调查力量不足的地区可以通过招聘非工作人员和公益性岗位来充实基层统计调查机构的人员实力

在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合作方面,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加强数据信息交流,支持国家调查组牵头建立民生监测指标数据目录,明确共享数据和信息的内容、提交时间和方法。各级统计、发展和改革、农业和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提供部门统计数据,根据法律法规,及时向国家同级调查组提供行政记录和政策信息,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和信息共享。支持国家各级调查组参与当地经济形势的研究判断、发展规划的制定、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农村振兴的绩效评价和政策研究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预防和惩罚统计欺诈和欺诈。支持国家各级调查组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坚决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我们决不能把国家调查组视为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责任单位,干扰国家调查组的正常工作,任意将被调查者提交的统计数据作为各种评价、表彰和资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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