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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客户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银行员工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会信誓旦旦地说达到预期收益是可以的,但当实际产品回报达不到预期时,银行会以各种理由让投资者“自掏腰包”。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在一名理财客户与平安银行大连金州支行(17.960,0.33,1.87%)的纠纷案中,客户鲍完全知晓其购买的产品为基金产品,且收入不确定,裁定驳回鲍的一审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曾认为,银行向客户推出理财产品存在明显的不当推广行为和过错,裁定银行应对客户遭受的实际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然而,二审法院在审理该案后,作出了改变判决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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